今日热文:上市公司自曝跳码,多家头部支付公司被罚数亿元,行业整顿正在进行时?
本报(chinatimes.net.cn)记者付乐 冉学东 北京报道
“为什么商户名称和我实际消费的地方完全不一样?”李先生第一次见到此类情况,困惑不已。而这大概率是遇到了跳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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今年4月底以来,翠微股份(603123.SH)、新大陆(000997.SZ)和新国都(300130.SZ)等头部支付机构相继自曝跳码,相关上市公司业绩也出现了较大波动。
“此类事件对行业有较大震慑作用,存在多年的跳码有可能退出历史舞台。”5月31日,博通分析首席分析师王蓬博对《华夏时报》记者表示,“跳码”是行业顽疾,此前从未有支付机构选择主动公示这类行为。多家机构发布公告,或意味着行业整顿早已开始,后续也可能会有更为重磅的信息披露。
自曝
近日,多家上市公司披露的数据显示,旗下支付业务因“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即“跳码”)涉及资金退还事项,出现巨额营业外支出,合计金额超28亿元。
具体来看,翠微股份发布《关于重大事项的提示性公告》显示,控股子公司北京海科融通支付服务有限公司(下称“海科融通”)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海科融通需按照相关协议分批次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
新大陆公告称,公司全资子公司福建国通星驿网络科技有限公司在开展收单业务过程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况,国通星驿已按照相关协议将涉及资金退还至待处理账户。
此外,新国都全资子公司嘉联支付在收单业务中存在部分标准类商户交易使用优惠类商户交易费率上送清算网络的情形,按照相关要求将涉及资金退还指定账户产生的相关支出。
何为“跳码”?
在我国收单市场格局中,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分为三个部分,分别是:发卡行服务费,由发卡银行收取;网络服务费,由清算机构收取;以及收单服务费,由收单机构收取。当前市面上主要存在三种收单手续费模式,分别是标准类,费率为0.6%;民生类,费率0.38%;公益类费率则为0,后两者业内统称为优惠类商户。
所谓“跳码”,指的是支付机构通过技术手段,在收单业务中让部分“标准类商户”变为“优惠类”,再报送系统,但商户的手续费还是按标准商户收取。支付机构瞄准了三种费率之间的套利空间,通过跳码谋取更多“灰色收益”。
机构缘何自爆?
有观点认为,部分机构存在海外业务收入被错误计入的情况,为避免风险,机构自曝存在问题并进行整改。
早在2022年就有传言称,多家支付机构因“跳码”等行为被监管约谈,甚至面临数亿元的高昂罚金风险。
王蓬博表示,受到大额处罚的部分上市支付公司,由于追偿金额巨大,势必要在财报中有所披露。
他表示,上述机构自曝跳码并退还上亿元的资金,对行业会产生较大的警醒作用。但由于成本转移的原因,特定场景的相关费率肯定会随之上涨,目前来看已经形成了普涨的局面。
除了支付机构套利,跳码也带来了更多“套现”空间。
收单用的POS机一般分为商户使用和个人使用两种,而“跳码”更多是指向个人使用的POS机。
个人使用POS机的目的,主要是用于刷信用卡套现。绕过银行正常的提现手续,信用卡持有人利用POS机刷卡进行虚假消费,将信用额度内的资金以现金形式取出,并避免银行提现手续费。更有甚者,利用POS机以卡养卡,从而获得一笔现金流。
此外,受退款支出的影响,支付机构的业绩也出现了亏损。
据2022年财报,翠微股份旗下支付公司海科融通实现营业收入30.40亿元,同比增长28.96%,净利润-2.75亿元,同比下降231.62%;新大陆旗下收单子公司国通星驿2022年营收22.3亿元,同比下降约20%,净利润-8.23亿元,同比下降1091%。在目前披露退还资金的公司中,只有退款金额较少的新国都旗下嘉联支付保持了正利润。新国都财报显示,嘉联支付2022年实现营业收入约30.60亿元,同比增长29.12%;净利润3606万元,同比降低约72%。
监管“严”字当头
“跳码”行为的出现,其实与支付业内一次政策调整有关。
2016年,国家发展改革委、人民银行发布《关于完善银行卡刷卡手续费定价机制的通知》(下称“96费改”),明确提出“对非营利性的医疗机构、教育机构、社会福利机构、养老机构、慈善机构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全额减免;自本次刷卡手续费调整措施正式实施起的两年过渡期内,按照费率水平保持总体稳定的原则,对超市、大型仓储式卖场、水电煤气缴费、加油、交通运输售票商户刷卡交易实行发卡行服务费、网络服务费优惠。”
王蓬博表示,一些支付机构正是利用“96费改”后对民生类和公益类商户的优惠政策,通过自身系统技术变造等手段,将标准类商户变造为民生类或者公益类商户,在差异化的费率定价之下获取更多利润。
2020年6月,人民银行在《关于加强支付受理终端及相关业务管理的通知》起草说明中指出,现行银行卡受理终端相关管理制度已经明确了收单机构的基本管理责任,但移机、变造交易信息、“一机多码”、“一机多户”、买卖终端等问题依然严峻,反映出部分收单机构在落实监管制度、规范银行卡终端管理方面仍存在薄弱环节。
针对“跳码”,监管近年来出台了多项措施,加强了对商户的规范化管理。“跳码”行为背后,可能涉及侵犯数据安全隐私、信用卡被封禁和降额等风险。与此同时,支付机构也要摒弃“套利”这一所谓的盈利渠道。
目前,支付机构主要利润来源是收取服务费与通道费。王蓬博表示,当下支付机构盈利模式依然固化,但也有一些支付机构尝试着从数字化服务方向转型,且有了一定的基础和成绩,但仍然不是主要收入构成。实际上,第三方支付机构面临的是两个难题,一是面临着聚合支付在线下场景的激烈竞争,二是从全球来看,中国收单费率较低,国外费率约为2%-3%。因此,在保证合规性的前提下,进一步提升服务费率将成为趋势。
责任编辑:孟俊莲 主编:张志伟