汉台检察多维优化法治化营商环境
□ 本报记者 孙立昊洋 马金顺
□ 本报通讯员 张芸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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近年来,陕西省汉中市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坚持依法能动履职,平等保护各类市场主体,为推动区域经济高质量发展营造良好的法治环境、营商环境和发展环境。
为节约火锅店经营成本,汉台区某火锅店厨师代某某、尹某某将顾客食用后的废油进行回收,再次放入锅里加工熬制,制作成“地沟油”后掺入火锅底料中重新销售给顾客食用。
“经检测,油里含有属于国家规定的有毒有害物质,对消费者健康将会造成一定的危害,严重扰乱了市场经济秩序。”办案检察官介绍。
通过对全案进行审查,汉台区检察院依法将该案提起公诉和刑事附带民事公益诉讼,法院经审理依法判处两名厨师生产、销售有毒、有害食品罪刑事责任和在缓刑考验期内禁止从事食品生产经营管理工作,同时责令店老板与两名厨师承担向消费者公开赔礼道歉和支付惩罚性损害赔偿金的责任。
汉台区检察院对扰乱市场经济秩序违法犯罪行为始终保持严厉打击态势,为营造健康有序、放心消费的市场环境提供司法保障。
汉台区某农林机械公司因业务需要采购一批茶叶加工机械设备,该公司法定代表人钟某某指派员工兰某某负责采购时,为获得更低采购价格就未开具发票,反而通过其他渠道购买了13张增值税普通发票,后交给公司会计入账。
“涉案企业经营状况一直良好,案发后钟某某自愿认罪认罚并主动补缴了税款。”办案检察官在审查中发现,企业内部管理漏洞、企业人员法治意识欠缺是导致该案案发的主要原因,如被处以刑事处罚,将会影响企业之后发展。
汉台区检察院依法对涉案企业正式启动合规审查程序,围绕涉案企业财务管理机制、纳税申报、人员管理风险漏洞等企业痛点,以“合规告知书+检察建议书”形式督促涉案企业主动合规整改。
在涉案企业顺利通过为期两个月的合规考察后,该院通过“检察听证+公开送达”对涉案企业依法做出相对不起诉决定,后续对涉案企业整改情况进行持续跟踪回访,以合规整改长效长治做好企业合规审查的“后半篇文章”。
汉台区检察院以此案为试点突破,先后成功办理了两例涉税刑事犯罪企业合规案件,探索实践出一条适合涉案小微企业简式合规改革工作路径,护航小微企业合规经营驶入“法治轨道”。
安全生产是企业发展的生命线。汉台区人民检察院在办理全市首例危险作业案时,围绕涉案化工公司出借公司证件及出租仓库供被告人李某某违法从事燃料油危化品储存销售问题,向有关主管部门发出检察建议,督促给予行政处罚并依法注销其危化品经营许可证,查扣处理辖区已购买商户的残余燃料油,及时消除安全隐患。
该院通过以“我管”促“都管”,助推企业压实安全生产主体责任,从源头上防范化解重大安全风险。
汉台区检察院在严厉打击侵犯知识产权犯罪的同时,依法延伸检察监督职能,助推诉源治理,加快知识产权检察布局,实现了打击、治理、预防全链条保护,服务创新驱动发展。(孙立昊洋 马金顺 张芸鹤)
(法治日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