天天短讯!湖北发布通告规范市场经营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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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报讯 (郭姗姗 记者 张 华)“五一”假期将至,旅游、餐饮等消费需求将集中释放。为进一步规范节日期间湖北省市场经营秩序,营造法治诚信的消费环境,切实保障人民群众度过平安祥和的节日,湖北省市场监管局日前发布关于规范“五一”期间市场经营行为的通告。
据悉,该通告明确经营主体要严格执行《价格法》《反不正当竞争法》《食品安全法》《反食品浪费法》《明码标价和禁止价格欺诈规定》等法律规章,遵循公平竞争、合法诚信原则,合法合理行使自主定价权,自觉维护市场秩序。
该通告要求经营主体严格依法明码标价,切实做到价签齐全、标价内容真实明确完整、字迹清晰、货签对位、标示醒目,不得在标价之外加价出售商品,不得收取任何未予标明的费用,不得违规捆绑销售、搭售其他商品;餐饮服务经营者应当主动对消费者进行防止食品浪费提示提醒,在醒目位置张贴或者摆放反食品浪费标识,不得诱导、误导消费者超量点餐;不得相互串通、操纵市场价格,损害其他经营者或消费者的合法权益;不得捏造、散布涨价信息,不得违规大量囤积市场供应紧张、价格发生异常波动的商品,哄抬价格,推动价格过高、过快上涨,扰乱市场价格秩序;不得利用虚构原价、虚假优惠折价、虚假价格承诺等虚假的或者使人误解的价格手段,诱骗消费者或者其他经营者进行交易;不得对商品的性能、功能、质量、销售状况、用户评价、曾获荣誉等作虚假或者引人误解的商业宣传,欺骗、误导消费者;要建立健全内部价格管理、纠错机制和食品安全隐患排查、从业人员健康管理、食品安全自查、进货查验记录、食品召回等食品安全管理制度,及时妥善处理安全隐患和消费纠纷。
节日期间,湖北省市场监管部门还将重点开展对旅游、餐饮、客运、住宿、停车等重点领域的市场监管,严厉打击违反《食品安全法》和《反食品浪费法》、不明码标价、价格欺诈、虚假宣传、价格串通、哄抬价格、强制捆绑销售、强制或变相强制服务并收费等各类市场违法行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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